中藥可否長期服用呢?
《素問·五常政大論》云:「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無毒治病,十去其九,谷肉果菜,食養盡之,無使過之,傷其正也。」
大意是指出使用不同程度藥性之中藥時,病情好轉多少時就應該停藥了。
那遺留的一、二分病邪,怎樣辦?就是用食物起居上調養就可以了。
這概念相當創新,與現代之預防疫苖也有類似的思維。疫苗是將病原體或其代謝產物,經過人工減毒、滅活或利用基因工程等方法製成免疫製劑,讓人體產生該病原體的免疫力。相當於中醫主張之遺留的一、二分病邪。
《神農本草經》根據藥物的功能分為上、中、下三品,用以界定中藥藥性之輕重:
上品:一百二十種為君,主養命以應天,無毒。多服、久服不傷人。欲輕身益氣,不老 延年者,本上經。
中品:一百二十種為臣,主養性以應人。無毒、有毒,斟酌其宜。欲遏病補羸者,本中經
下品:一百二十五種,為左使。主治病以應地。多毒,不可久服。欲除寒熱邪氣,破積 聚,愈疾者,本下經。
中藥大多是天然的物質,但始終具有偏性,主張的是「中病即止」, 中醫治病講求的是平衡,如透過中藥的性味而使身體的平衡調整好了,就沒有再服食中藥的需要了,否則「過猶不及」了。唐.孫思邈的《備急千金要方.食治》:「夫為醫者,當須洞曉病源,知其所犯,以食治之,食療不癒,然後命藥。」 更主張如果能取性味溫和的食材去處理疾病更佳。
未生病的時侯或病後也可以適當使用一些性味較為平和的食材製作食療,如茯苓、山藥、大棗、生姜、薏米等 。所謂「上工治未病」,其出自於《素問.四氣調神大論》,簡意為高明的醫師能把治療亞健康病人或可以防止疾病之傳變,可防患於未然 。其實重點就在於預防,人們若有「治未病」的概念,飲食有節,起居有常,不妄作勞,則為「上工」了。
早在《黃帝內經》中已有養生的觀念,其中提到:
「上古之人,其知道者,法於陰陽,和於術數,飲食有節,起居有常,不妄作勞,故能形與神俱,而盡其天年,度百歲乃去。」《黃帝內經.上古天真論》